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杜家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5-14 09:30:45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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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xkd v3.0.apk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摄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杜家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家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杜家才利用担任汉中市洋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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